警方前年八月展開打擊手機召車應用程式Uber行動,放蛇拘控七名Uber司機,各人被控駕駛汽車以取酬載客,以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駕駛的罪名,其中不認罪的五名司機,在西九龍法院被裁定兩項罪名均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