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人大代表、前保安局長李少光說,若政府設立辱警罪,傾向支持,至於如何界定為辱警,由立法會決定。因為警察工作盡心盡力,但現時有市民濫用示威權利,對警察謾罵及暴力衝擊,令警察尊嚴受損,身體受傷,最終打擊警察士氣,影響香港治安,長遠非香港之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