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名Uber司機被裁定非法載客取酬罪名成立,各罰款一萬元,停牌一年,由於被告表示會上訴,裁判官批准暫緩停牌令。對於Uber指,公司所有本地車程已經獲承保第三者保險,保險業聯會一般保險總會副主席潘榮輝說,不清楚有關保險的受保範圍,具體情況要視乎Uber所購買的第三保條款內容;不過他指,由於法庭裁定Uber司機非法載客取酬,即使有第三保,都未必是有效保險。
保險界立法會議員陳健波表示,若政府考慮修例,要確保Uber經營權及牌費等方面,與的士及小巴等載客取酬的交通工具,都有公平的規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