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行政長官曾蔭權被控一項行政長官收受利益罪,定於今年九月二十六日開始重審,預計審訊二十五日。在早前的審訊中,陪審團未能就這項控罪達成有效裁決,需要重審,今早以內庭聆訊的方式進行審前聆訊,決定重審日期,法官陳慶偉又定於五月十二及十五日再進行審前覆核聆訊。控罪指,曾蔭權接受深圳東海花園三層複式單位的裝修工程,作為行政會議處理三項有關雄濤廣播牌照申請的回報。

曾蔭權早上八時許由囚車押到高等法院,他身穿西裝,戴口罩,雙手被鎖上手扣。太太曾鮑笑薇、二弟曾蔭培、幼子曾慶淳等家人均有到庭。曾蔭權早前因為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判監二十個月,正在赤柱監獄服刑。而另一條罪就獲判不成立。曾蔭權上星期透過律師向法庭就定罪和刑期,提交上訴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