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一歲技術員楊家倫,涉嫌參與去年年初旺角騷亂,被控一項暴動罪以及縱火罪,今日在區域法院應訊,他否認兩項控罪。控方將兩條由NOW寬頻電視網頁下載的新聞片段,以及一些由警員及市民拍下的照片呈堂。一名警員作供說,騷亂後,他到場拍攝的士情況,形容損毀非常嚴重,擋風玻璃受損,左邊後座車門有被火燒過的痕跡。控方指出,証據顯示涉案人士有戴眼鏡及黑色帽,雖然被告被捕及庭上無戴眼鏡,但有証據顯示他日常有戴。稍後被告作供時,控方會要求他戴上浴帽,方便進行辨認。
辯方律師庭上說,不反對控方由「企圖縱火罪」改為「縱火罪」。控方預計傳召十四名証人。案情指,被告在去年二月九日,在旺角豉油街參與暴動,以及損壞車號為LF364的的士,意圖損害車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