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間進出口公司,去年八月在葵涌一幢工業大廈停車場內,使用排放不合標準的鏟車搬運貨物,違反空氣污染管制規例,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罰款二千五百元,是規例一五年十二月全面實施後,首宗定罪個案。

環保署表示,為改善空氣質素和保障公眾健康,已把兩大類非道路移動機械,納入排放管制,包括工業機械,如吊機、挖土機,以及非道路車輛,提醒物流業、建築或工業界的人士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