佐敦一間醫務所承認非法棄置醫療垃圾,在觀塘裁判法院裁定違反廢物處置規例,罰款五萬元,成為環保署首宗引用有關條例檢控的案件。環保署在去年十月,在佐敦嘉賓商業大廈突擊巡查,在十二樓梯間,發現「恩健醫務管理有限公司」,將醫療廢物混入一般垃圾袋棄置於後樓梯,垃圾內有三十枝使用過的針筒,部分仍載有手術治療後的殘餘藥物,另有一枝針咀及五個醫療用品玻璃瓶,環保署其後向醫務所提出檢控。

環保署指,署方由前年起,進行超過六百次突擊巡查,當中包括中西醫診所、獸醫診所、化驗所和安老院等,除今日的案例外,早前仍有兩宗因不當處理醫療廢物,刺傷收集工人的個案被定罪,並有兩宗個案的檢控仍在進行中。根據現行法例,任何人把醫療廢物混入一般廢物棄置,即屬違法,最高可判處罰款二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