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男女參與去年初旺角騷亂,因暴動罪在區域法院各被判入獄三年,是旺角騷亂首宗暴動罪入獄案件。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周浩鼎認為判刑恰當,反映法庭對暴力零容忍。他又指,旺角騷亂屬非常特殊情況,相信判刑不影響一般和平示威集結。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亦指,今次判刑並不算重,向社會發出清晰訊息,故意破壞社會秩序,並有機會傷害他人的行為,將要負上嚴重的刑事責任。

同樣有案在身的本土民主前線召集人黃台仰表示,希望政府反思,為何年輕一代會有這些行動,又說願意為幾名被告及其他同樣被控人士,提供可行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