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駁回兩名非長者單身公屋申請人,就公屋配額及計分制提出的司法覆核。兩名申請人蔡經峰和梁子強未有到庭領取裁決書,協助他們的社區組織協會幹事蔡耀昌,對敗訴表示遺憾,會研究上訴。
兩名申訴人不滿房委會在一五年修訂配額及計分制,令單身人士輪候時間進一步延長至逾三十年,違反基本法「人人平等」和「依法享受社會福利」的權利。不過法官林雲浩認為,申請人未能證明新計分制剝奪他們上樓的權利,或造成不公平或有不合理限制,因此裁定兩人敗訴,兼要支付房委會訟費。法官又提到,法庭很難不同情那些生活條件同樣差的單身年輕申請者,但在資源分配原則下,新計分制協助向上流動性較低人士優先上樓,是合理做法,亦不認為對年輕申請者是太嚴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