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表示,自星期一起連續四日收到炸彈恐嚇,網絡及科技罪案調查科正跟進調查,暫時無人被捕。消息指,恐嚇電郵聲稱要教訓警隊,警方初時只視作惡作劇,由於最後一個電郵清楚指星期六會在警署附近放置炸彈,但無提及在那一間警署,警方已通知各警署加緊留意附近範圍有無可疑物品,案件列作虛報炸彈嚇詐處理。
警方發言人說,有既定程序及適當的保安安排,應對炸彈恐嚇,強調炸彈嚇炸是嚴重罪行,經簡易程序被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入獄三年,若循公訴程序定罪,最高可判罰款五萬元及入獄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