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在油麻地拘捕一名二十四歲女子,涉嫌一連四日,在警方網站電子報案室,向警方發出四條信息,指有機會在警署附近放置炸彈。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偵緝高級督察趙建業表示,行動中搜獲一部電話、電腦及路由器,正調查動機,暫時未有發現有任何人,在任何地方內,有放置炸彈,但不排除會有進一步拘捕行動。被捕女子已獲准保釋候查,下月中旬向警方報到。
警方強調,尊重言論自由,發表意見,但重申互聯網不是無法可依,而且放置炸彈是一項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十五萬元及監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