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公民黨成員曾健超,決定不就襲警及拒捕的控罪提出上訴,今早九時,由律師陳淑莊陪同,到高等法院處理有關法律程序,之後便會即時服刑。曾健超在法院外表示,並非因為見到三名被判暴動罪的被告監禁三年,擔心自己會被加重刑期而放棄上訴,他又說,相信本港懲教及司法制度健全,不擔心在監獄內受到人身傷害。本身是選委的曾健超說,星期日會在監獄中就特首選舉投票。
曾健超被控在二零一四年十月,佔領行動期間,在龍和道隧道上面的花槽,向警員淋潑液體,去年五月,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襲警及拒捕罪成,判監五星期,他提出保釋上訴至今。曾健超說,預計扣減假期後,需服刑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