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候選人林鄭月娥,被質疑因為英籍丈夫林兆波而同樣擁有歐盟居留權,因而不符合參選資格。選舉事務處回應說,負責今次行政長官選舉的選舉主任,徵詢律政司法律意見後,表示就林鄭月娥擁有外國居留權、虛報沒有外國居留權、以及參加特首選舉的資格應予以取消的指稱,未能得以確立。換言之,選舉主任於今個月七日刊憲公布的三名候選人,獲有效提名的決定,並無改變。
另外兩名候選人是曾俊華及胡國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