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大廈維修屢屢出現圍標問題,民政事務局就《建築物管理條例》提出新修訂建議。新建議包括提高「大型維修工程」門檻,通過決議的法定業主人數,由現時的百分之十,提高至百分之二十,當中百分之十的業主要親自出席和同意;又建議加強監管業主授權書的操作,每人最多只可以持有不多於業主人數百分之五的授權書,業主和受托雙方都要簽名,同時受托人要作出法定聲明,是誠實取得授權及要準確履行業主指示投票;修例建議亦賦權給民政事務局,解散無履行職責大廈管理委員會,並重選管委會成員。蓄意違反條例中多項規定,亦會刑事化,其中在建議之下,未能按規定提交審核好的周年帳目,刑責會擴大至違反相關合約的公契經理人或物業管理公司。
民主黨、民建聯和工聯會普遍都歡迎新的修訂建議,民主黨議員林卓廷表示,修例提高圍標的難度,但認為通過大維修工程決議的業權的份數,應該由現時五成進一步提升;民建聯劉國勳認為,當局修例時應該堵塞不法份子將大型工程斬件,逃避規管的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