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協會就政府拒絕讓網上媒體,進入後日行政長官選舉新聞中心採訪,向高等法院尋求司法覆核許可,並要求法庭頒布臨時強制令,強制獲記協認可的網媒記者,當日進入新聞中心及參與相關採訪活動。法官聽取雙方陳詞後,宣佈休庭考慮,約半小時後裁決。


代表記協的律師陳文敏指,當局有法定責任和酌情權,按每個個案識別和決定個別媒體,是否履行採訪新聞並向公眾發放的職責,不應一刀切拒絕所有網上媒體。代表政府的律師杜淦堃,部份網媒亦批評記協提出的定義媒體方法,強調今次爭議是如何劃界決定哪些媒體可以在採訪中取得較佳位置,認為當局不應按記協要求劃界。律師又指,記協申請強制令有所延誤,因為政府早在去年六月刊憲,公佈後日舉行特首選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