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海關總署,聯同國家發改委等多個部門,簽署備忘錄,將對失信企業,包括有過走私行為、違反監管規定等的企業,實施聯合懲戒。備忘錄提出三十九項懲戒措施,包括工商部門將失信企業列入黑名單、質檢部門及外匯管理部門,將失信企業列為信用低的企業進行管理、加強審核等。

海關總署副署長李國說,措施對通過走私等不誠信手法進行進出口活動的企業,予以懲戒,營造公平法治通關環境,對促進外貿穩定,有積極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