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血公民成員陳柏洋,在去年初一旺角騷亂中,襲警和拒捕罪名成立,被判監九個月。他分別就定罪和刑期上訴,被高等法院駁回,即時再度收監。
三十歲的陳柏洋,去年十月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兩項控罪罪成,合共判監九個月,當時裁判官拒絕保釋申請,到今年一月底,陳柏洋再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獲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