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血公民副主席鄭錦滿等十七人,早前被控刑事藐視法庭,指他們於二零一四年佔領行動期間,在旺角亞皆老街涉嫌違反禁制令。其中鄭錦滿今早在高等法院被判囚三個月,法官拒絕他保釋等候上訴要求,要即時還柙。法官批評他不尊重禁制令,而且早前審訊時又在庭上玩電話,行為是挑戰法治。
至於同案另一被告、兼職侍應生歐煜鈞,就被判入獄一個月,緩刑一年,罰款一萬元。法官指,他在案中角色有限,事後有誠懇道歉,亦無意圖挑戰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