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兩名曾經聲援香港佔領行動的維權人士蘇昌蘭和陳啟棠,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早上在佛山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蘇昌蘭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陳啟棠入獄四年六個月,剝奪政治權利三年。兩人的代表律師劉曉原指,兩人由開庭到宣判不夠三分鐘,審判長未有容許律師辯護,亦無讓兩名被告提出抗辯理據和提出上訴,違反程序,判決極為荒唐。劉曉原指,判刑較預期重,相信是上級的指示,即使推翻機會渺茫亦會提出上訴。
蘇昌蘭曾經在網上發布聲援佔領行動的留言,被刑事拘留兩年零五個月,但今次判決書未有提及佔領,只提到蘇昌蘭多次經電郵和在境外網站,發表關於維權人士失蹤、被虐致死,和打擊政府的文章,屬網上造謠、誹謗,事實清楚,證據確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