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召開第七次全體會議,決定任命林鄭月娥為香港特區第五任行政長官,七月一日就職。主持會議的總理李克強,簽署了任命林鄭月娥的國務院第678號令。李克強並發表講話,指特首選舉是依法進行,完全符合基本法、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及特區有關法律的規定,體現了公開、公平及公正原則,林鄭月娥當選行政長官,充分表明香港社會各界的廣泛認同、信任及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