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召開第七次全體會議,決定任命林鄭月娥為香港特區第五任行政長官,七月一日就職。主持會議的總理李克強,簽署了任命林鄭月娥的國務院第678號令。李克強並發表講話,指特首選舉是依法進行,完全符合基本法、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及特區有關法律的規定,體現了公開、公平及公正原則,林鄭月娥當選行政長官,充分表明香港社會各界的廣泛認同、信任及期望。

李克強指出,中央政府將繼續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針,嚴格按照憲法及基本法辦事,確保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實踐不動搖、不走樣、不變形,全力支持行政長官及特區政府依法施政、發展經濟、改善民生、推進民主、促進和諧;相信林鄭月娥就任行政長官後,一定能夠團結帶領香港特區政府及各界人士,務實進取,奮發有為,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開創更加美好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