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召開第七次全體會議,決定任命林鄭月娥為香港特區第五任行政長官,七月一日就職。主持會議的總理李克強,簽署了任命林鄭月娥的國務院第678號令。林鄭月娥發聲明,衷心感謝中央政府任命,深感榮幸,亦知任重道遠,將不負中央和香港市民所託,懷着謙卑的態度,竭盡所能,嚴格按照基本法落實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致力維護香港的核心價值,並帶領特區政府服務市民。

李克強在國務院會議上發表講話,指特首選舉是依法進行,完全符合基本法、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及特區有關法律的規定,體現了公開、公平及公正原則,林鄭月娥當選行政長官,充分表明香港社會各界的廣泛認同、信任及期望;相信林鄭月娥就任後,一定能夠團結帶領香港特區政府及各界人士,務實進取,奮發有為,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開創更加美好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