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立法會前主席曾鈺成擔任召集人的智庫「香港願景」,建議政府分兩階段為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第一階段先整合現有法例中有關叛國和煽動叛亂的法例,更新條例中有殖民地色彩的字眼,並收窄煽動叛亂罪的範圍,防止出現以言入罪的情況,而有關分裂國家的條文,亦應該有清晰定義,將入罪門檻提高至必須涉及武力或嚴重犯罪手段。
香港願景建議,二十三條餘下元素的立法工作,包括禁止竊取國家機密、禁止外國團體在香港進行政治活動等,可以在第一階段完成後,再因應社會和政治情況處理。又認為草案必須符合基本法和國際標準,取得共識再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