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頂白加道一個建築地盤的承建商,因非法排放高濃度污水到公用排水渠,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水污染管制條例,罰款一萬元。

環保署人員去年九月到地盤巡查時,發現有泥水排放至公用排水渠,隨即抽取污水樣本化驗,證實懸浮固體超出條例法定限度一萬二千倍,而化學需氧量濃度亦超標十倍,顯示污水未經妥善處理,造成環境污染,決定檢控承建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