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二十七歲巴基斯坦籍男子,接載二十四名人蛇到港,今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監禁五年三個月。事發在去年五月,被告駕駛船隻由內地進入大嶼山水域,被水警截停,之後發現船上匿藏二十四名非法入境者。被告聲稱並無收取報酬。法官今早裁定,被告「安排未獲授權進境者來港」,以及「危害他人海上安全」罪名成立,判囚六十三個月。

水警總區重案組高級督察譚漢榮說,今次是入境條例「 安排未獲授權進境者」去年修例之後,首宗宣判案件,認為判刑合適,又說未見到同類案件有上升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