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梁振英發表網誌,回應有教育大學學生昨日在報章撰文指,「中央政府對行政長官的任命權是實質任命權」的說法是「搬龍門」,有違當年對「一國兩制」、「港人治港」及高度自治的理解。梁振英指,《中英聯合聲明》和《基本法》都有行政長官「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的條文。除了任命行政長官外,更進一步規定主要官員由行政長官提名,中央人民政府任命,說明中央任命主要官員的權力是實質的權力,而不是象徵性。
梁振英又指,因為香港的高度自治權,遠較其他國內外城市的自治權力為高,中央人民政府必須對行政長官高度信任,否則不能委以大權,相信亦不會有「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這個規定。因此,「實質任命權」和「高度自治」是一體兩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