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有組織及三合會調查科署理警司陳純青表示,旺角騷亂中放火燒的士被告,被判監四年零九個月,是第二宗以暴亂罪定罪的個案,判刑充分反映罪行嚴重性,重申警方不會容許任何形式暴力行為,對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一定會果斷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