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二歲的大學電腦技術員楊家倫,在去年大年初二凌晨的旺角騷亂中放火燒的士,今早在區域法院判監四年零九個月。法官郭啟安判刑表示,案情發生在旺角鬧市中,涉及社會秩序穩定,需要重判,否則社會會付出慘痛代價,只有嚴峻刑期,才可以對犯案者當頭棒喝,不論他們認為犯案原因及出發點有多正確,都不可以挑戰法律。

警方有組織及三合會調查科署理警司陳純青表示,判刑充分反映罪行嚴重性,重申警方不會容許任何形式暴力行為,對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一定會果斷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