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計劃為在私人或政府農地上進行業務、而受政府收地影響的經營者,提供特惠津貼。現時進行倉儲、物流業務等農地,假如被政府收回,並無特惠津貼,只能偱法定程序申請補償,如果以短期租約租用更無任何補償。局方計劃,只要同一經營者未違反地契下,在農地經營滿十年就可以申領津貼。發展局發言人表示,現時在古洞北粉嶺北,洪水橋及元朗南新發展區,共有約三百四十公頃棕地,預計可以受惠於新津貼。發言人又指,以十年為期是一貫措施,相信運作期少於十年的經營,硬件投資較少,收地未必會蒙受重大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