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說,局方已經向立法會提出建議,日後如果要更改選民登記資料,需要提交住址證明,認為是最快補救選舉事務處遺失載有選民資料的措施。他說如獲立法會同意,會在短期內修改附屬法例,可以好快實施。他又說,金管局和銀行工會,會就客戶資料持續提高警覺,亦希望警方可以起回遺失的電腦。
多名議員批評事件。民建聯劉國勳指,對政府的解釋愈聽愈心寒,批評處方漠視個人資料,沒有做好最壞的打算。公民黨楊岳橋批評政府仍然是「天真地樂觀」,指即使有多重加密,仍然有機會被破解,未見局方對日後的資料外洩風險作好準備。熱血公民鄭松泰說,會引用權力及特權法進行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