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視前董事司榮彬拖欠員工薪金,在沙田裁判法院被裁定全部四十四項傳票罪名成立。辯方律師在庭上表示,司榮彬對裁決感到意外,要求法庭給予額外時間準備求情。裁判官將案押後到下月初再訊,批准司榮彬以二萬元保釋,以及在離港前及抵港後二十四小時內向警署報到。

裁判官宣判時表示,相比起亞視員工能否準時支薪,司榮彬更關注何時和怎樣才能完成股權轉讓、以及亞視清盤對他代表的一方帶來的損失。裁判官形容亞視當時營運情況明顯岌岌可危,但司榮彬作為董事,在發薪政策上舉足輕重,不但沒有預留足夠資金,令亞視有能力準時支薪,更極力反對亞視清盤,認為欠薪是司榮彬疏忽及縱容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