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瑪麗醫院留醫的四十三歲急性肝衰竭病人鄧桂思,今早獲一名市民捐出部分肝臟,換肝手術仍在進行。捐出部份肝臟的是二十六歲女文員鄭小姐,鄭小姐的媽媽一直在手術室外等候消息,指女兒前晚主動表示希望聯絡醫院作捐贈,她一點都沒有反對女兒的決定,因為「幫人是好事」,相信是女兒的愛心,令她決定捐肝。食物及衛生局長高永文說,由於手術較複雜,預計比一般換肝手術的時間長,可能要超過十小時,希望順利完成。
高永文又說,病人女兒差兩個多月才達十八歲法定年齡,因此未能活體捐肝,相關的法例訂得較嚴謹,是因為要保障未成年人士,而且有關手術對捐贈者並無益處,只有風險,但隨著肝臟移植手術風險降低,國際間也有不同的做法,當局會積極考慮是否修例,為活體捐贈器官人士的法定年齡,設立彈性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