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三歲急性肝衰竭病人鄧桂思,今早獲二十六歲女文員鄭小姐捐出部分肝臟,捐肝手術晚上七時許在瑪麗醫院完成,鄭小姐到九時許被推離開手術室,返回深切治療部。鄭小姐的媽媽下午說,女兒前晚主動表示希望聯絡醫院捐肝,她無反對,認為「幫人是好事」,相信是女兒的愛心而決定捐肝。食物及衛生局長高永文說,由於手術較複雜,預計比一般換肝手術的時間長,希望順利完成。

高永文又說,肝衰竭病人的女兒差兩個多月才達十八歲法定年齡,因此未能活體捐肝,相關的法例訂得較嚴謹,是因為要保障未成年人士,而且有關手術對捐贈者並無益處,只有風險,但隨著肝臟移植手術風險降低,國際間也有不同的做法,當局會積極考慮是否修例,為活體捐贈器官人士的法定年齡,設立彈性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