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外科學系肝臟移植科主任盧寵茂表示,留意到今次肝衰竭女病人換肝事件,引發社會關注及討論,尤其關注器官捐贈者的年齡限制。他認為活體捐肝涉及醫學道德問題,最初只容許由成人捐給未成年人,由於捐肝手術有風險,捐肝者必須充份了解風險及能自主決定,而未成年人就需要家長監護。盧寵茂認為,一個文明社會,應該盡力保護未成年兒童,近期在短時間內考慮修改降低捐贈年齡的做法危險。他建議社會應加把勁推廣屍肝捐贈,而瑪麗醫院亦將會開展一項「好心人活肝捐贈計劃」,收集十八至六十歲,完全健康及有意活體捐肝的人士的資料,日後出現有需要病人時再行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