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鄭松泰在立法會會議期間,倒插議員座位上的國旗和區旗,被控侮辱國旗和區旗罪,案件下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鄭松泰未有律師代表,在庭上申請無須答辯,表示明白控罪,並提出將案件押後,諮詢法律意見和聘請律師。裁判官同意將案件押後四星期,至五月十六日下午再提堂,准以一千元現金保釋。

控罪指,鄭松泰去年十月十九日,在立法會會議廳內,公開及故意以玷污方式侮辱國旗及區旗,違反國旗及國徽條例第七條,被控一項侮辱國旗罪和一項侮辱區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