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成立的精神健康檢討委員會發表報告,建議加強對精神病患者的支援,醫管局應改善個案經理和嚴重精神病患者的比例,初步目標是三至五年間,由現時的一比五十,降至一比四十,並應探討公私營協作形式,將病情穩定的精神病患者,轉介至私家醫生,讓他們得到持續護理。報告又建議設立平台,讓遇到精神健康問題的青年求助。對於是否引入社區治療令,強制精神病患者在社區居住期間,接受訂明療程,報告認為是高度敏感而複雜,而且目前欠缺證據證明社區治療令的成效,因此無法確定社區治療令的效益,是否足以彌補公民自由所受到的限制。

此外,報告又建議,加強支援認知障礙症患者,包括加強社會護理基建,讓認知障礙症患者盡量長時間留在社區,並要加強支援照顧者,提供技能訓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