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完成為期九日的全港單車安全執法行動,針對不遵守道路標記或燈號、在行人路上踩單車,以及在單車徑上步行等違例事項執法,共發出五十八次口頭警告及1292張傳票。

警方提醒市民,交通意外足以致命,騎單車人士必須遵守《道路交通條例》,違例者會被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