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電信集團原黨組書記兼董事長常小兵,涉嫌受賄四百萬元,在河北省保定市中級法院開審;常小兵進行最後陳述,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庭擇日宣判。

檢察院指控,常小兵在一九九八至二零 一四年,利用擔任原郵電部電信總局副局長、中國聯合通信公司董事長及中國聯合網絡通信集團董事長等職務便利,為相關單位在項目承攬、設備訂購等事項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三百七十多萬元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