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二十五歲印度籍非法勞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入獄十五個月。入境處指,被告上月中在一次反非勞工行動中被捕,當時他在九龍城一個清拆中的商舖內清理建築廢料。他被截查時,試圖逃跑及作出反抗,但迅即被制服,在檢查身份證明文件期間,他出示由入境處簽發的「行街紙」,及後調查發現他為免遣返聲請人士。
案中一名涉嫌聘用這名非法勞工的僱主亦被拘捕,案件仍在調查中。入境處表示,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是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禁三年及罰款三十五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