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裁定,收到議員就財政預算案提交的七百多項修正案中,只准許一百八十五項可以提出。當中由社民連梁國雄提交的約五百項修正案,只有二十八項可以提出,梁國雄批評梁君彥的做法是嚴重侵犯和剝奪議員權力,會尋求法律意見,考慮提出司法覆核。他又說,立法會獲選民授權監察政府,批評梁君彥以政府角度作裁決,帶頭破壞立法會,認為他應該出任政務司司長,而不是立法會主席。

梁國雄和人民力量陳志全提出的修正案,同被指鎖屑無聊,但由於陳志全提交的數目較少,但獲批准的較多,梁國雄批評不合理,認為批准修正案應只考慮內容,而不是個別議員提交修正案的數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