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法院批准保釋, 等候上訴的前行政長官曾蔭權同太太,早上乘坐政府車輛,到位於中環堅道的聖母無原罪主教座堂,逗留大半小時後離開,期間並無回應記者提問。

曾蔭權今年二月被裁定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成立,判監二十個月,昨日獲高等法院批准以十萬元保釋,以等待上訴聆訊,以及就行政長官收受利益罪的控罪重審,保釋期間不得離港,亦要交出旅遊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