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與兩電達成新的管制計劃協議,准許回報率下調至百分之八。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委員陳克勤指,協議生效年期為十五年,會削弱政府議價能力,又認為電力公司是壟斷的行業,有責任減排及更換發電機組。但他指,更換機組會令電力公司資產投入增加,加上未來會增加使用較昂貴的天然氣,認為未必真正可以做到減電費百分之五。環境事務委員會主席陳淑莊,對管制協議的年期延長至十五年有保留,又認為黃錦星指新協議下電費可以下調超過半成,是過份樂觀。
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委員郭家麒說,對新管制協議感到相當失望,認為准許回報率只降至百分之八,顯示政府無力為市民爭取更合理電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