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與兩電達成新的管制計劃協議,准許回報率由目前的9.99%,下調至8%,新的管制計劃協議將會由2019年起生效,為期十五年,2033年底完結。環境局長黃錦星預計,新的管制計劃協議生效時,電費可以下調超過5%,但承認電費同時受燃料成本、機組投資等因素影響,未能保證電費有指定跌幅。他又表示,舊協議的燃料帳每年檢視一次,未能適應價格變動,以致經常累積大額結餘,新協議將會縮短檢討時期,減少燃料帳累積。黃錦星又解釋,今次十五年協議較上一份十年期長,是要配合二零三零年的減碳目標,為兩電提供更穩定的投資環境。
中電副主席阮蘇少湄說,按2016年本港業務狀況計算,在新協議下,中電利潤會減少21億元,但天然氣燃料價格,營運成本,新增投資等成本都有上升趨勢,難以評估未來電費。港燈董事總經理尹志田亦指,距離新協議生效仍有二十個月時間,現時難以評估各項成本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