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處助理處長梁冠康關注報道指,有承辦商的防火電線不符標準,他說,消防處會再次檢視有關工程項目使用的防火電線審批文件,包括承辦商呈交的産品型號、測試報告及証書等,並聯絡相關承辦商,了解已安裝電線的情況,確保有關電線符合規格要求,處方亦已聯絡政府相關部門,包括房屋署,作跨部門跟進,並會盡快提交檢視報告。他指出,在上年四月曾收到投訴,相關的承辦商的防火電線不符標準,但未有証據顯示不達標。

消防處高級工程師林萃恆指,相關的電線常用於信號系統中,強調防火電線抽樣、送樣及提取過程必須符嚴格程序及要求,否則會直接影響測試報告的可靠及準確性。按現行機制,只會以檢查認証方式複檢,處方不會在已完成安裝的樓宇中抽樣驗證,因為會影響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