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政長官選舉落敗的曾俊華,向選舉事務處申報選舉開支,總數一千零一十七萬,逾半投放於廣告宣傳,其中在社交媒體及網頁花費二百多萬,戶外廣告花了一百一十六萬,而巡迴各區宣傳的四部扭蛋機,每部接近四萬九千元。曾俊華獲得的一千五百三十三萬捐款,當中接近一百萬,是自由黨榮譽主席田北俊或兒子,擔任董事的四間公司捐出;詹培忠、楊敏德等亦每人捐款二十五萬。
在選舉中勝出的林鄭月娥,開支及捐款都是候選人中最多,一千二百多萬競選開支當中,約四百四十萬投放於租金、辦公室和運輸,選舉聚會開支有二百三十一萬,佔總開支一成八,多於曾俊華的百分之五,廣告開支金額則為曾俊華的大約三份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