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外科學系肝臟移植中心主任盧寵茂在本台節目表示,不贊成將十八歲捐贈器官的法定年齡進一步降低。他說,需要確保捐贈者獨立思考,不受任何人的壓力或影響,但如果未成年人士進行手術,必需有監護人或父母在場和同意,兩者做法有矛盾,難以並存。盧寵茂又說,鄭凱甄向肝衰竭女病人鄧桂思捐贈活肝的事件,感動不少人,近兩星期網上登記器官捐贈的人數多了四倍;前日和今日合共有三名死者的家人,願意捐出死者器官,合共救回多名病人的生命,希望社會不要善忘,讓捐贈器官成為文化。

身兼港大深圳醫院院長的盧寵茂又說,港大深圳醫院可以為醫學院提供病例,進行教學、培訓和臨床研究,亦是內地醫療改革的試點。他說已經推行不少改革,有信心今年可以做到真正收支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