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事務局局長劉江華表示,同意《審計報告》指,區議會在分配「社區參與計劃」撥款時,申報機制需要改善,會責成所有區議會監督進程,期望區議員明白社會有監察,相信區議會在完成研究後會作出規範,讓公眾可以監察。

被問到區議員審批「社區參與計劃」撥款時,若有需要是否應該避席,劉江華說稍後會一併考慮審計署和立法會帳目委員會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