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原副省長楊振超,受賄八千多萬元人民幣,及濫用職權令國家損失超過九億元,在上海市中級法院一審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

法院查明,五十六歲的楊振超,在二零零八年至去年期間,利用淮南市委書記、淮南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及安徽副省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請托單位和個人謀取利益,收受財物及非法佔有公共財物,又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和人民蒙受巨額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