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工務小組委員會討論興建啟德體育園工程項目。多名議員關注,二十五年的興建及營運期會否過長,承辦商有可能馬虎營運。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馮程淑儀表示,預計承辦商要花五年興建場館,其後二十年則是營運期;若將興建及營運期至十年,承辦商就只有五年回本期,擔心投標成本高的情況下,會令有意投標的公司卻步,變相減低招標競爭,因此認為二十五年期是合理。她又指,招標內容已列明,若承辦商管理不善,政府可以解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