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間中式酒樓因為供應的食物,與餐牌上說明不符,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商品說明條例》,被判罰款五千元。
海關表示,去年八月到位於葵興的酒樓,購買餐牌上一款註明有鮑魚的炒飯,不過經政府化驗所檢測後,證實炒飯內並無鮑魚。海關提醒商戶要遵守《商品說明條例》規定,消費者亦應該光顧信譽良好的商戶。